【服务】医疗期与病假的工资待遇

来源:大连人社12333作者:日期:2016-10-20

这里有百姓最关心的人社热点问题,这里有最新最快的人社新闻资讯,这里可以随时查询个人社保信息!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关注我们妥妥没错!

医疗期与病假的工资待遇


 医疗期与病假的工资待遇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来源 参照劳动午报相关内容


感谢您关注大连人社12333!如果您尚未关注,欢迎通过下方的二维码来关注我们!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热线:12333!扫描【指纹】识别图中二维码!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