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益最大的“社保银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工作纪实

来源:今日彬县作者:日期:2016-10-19


  

   个人每年缴纳100元,政府就补贴30元,这比把钱存银行实惠多了。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好处,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邹彬锋真可谓头头是道,他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摸得清、吃得透,宣传工作做得得心应手、简洁明了。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每当看到身边的老人每月因按时领取到养老金而欣喜时,我们内心的幸福感也油然而生。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着千家万户,它将社会的温暖传递到每个老人的心坎上。
  为了引起广大城乡居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视,本报记者深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近几年的工作、业绩等情况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一些具体政策作了详细了解。
  通过了解,我们得知,近年来,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优化服务、统筹城乡”的工作方针,加强政策宣传,狠抓参保扩面,强化基金管理,优化经办服务,切实落实好了惠民政策,让城乡居民充分享受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彬县辖8镇1办247个行政村4个居民委员会,总面积1185平方公里,总人口36.6万人。截至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5.59万人,累计收缴保费12198.48万元,参保率98%。自2009年10月启动新农保以来,累计发放养老待遇2.71亿元,发放率100%;为参保缴费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账户,建账记账率100%;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在2A基础上通过了3A认证;各级财政补贴资金12260.54万全部到位,县、镇实现了联网办公,2016年度缴费信息录入率达到100%。
  2009年至今,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运行平稳,个人账户管理规范,基金安全完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无资金沉淀积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
  通过相关资料,我们得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在以往的工作中,他们的主要做法如下:
  狠抓扩面征缴,实现应保尽保。每年根据我县实际,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制定下发相关通知,将年度扩面征缴工作进行分解、细化和量化,确保了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参保率达到98%以上,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严格账户管理,确保完整准确。加强个人账户管理,县、镇分级审核参保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建立完整准确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由县中心专人管理,未经规定程序审批,不得随意更改信息。同时,按照管理要求建立了个人账户查询反馈制度,确保了个人账户信息完整,数据准确。




  规范待遇流程,确保发放无误。为确保60周岁以上人员领取资格准确无误,按照《经办规程》要求,县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坚持“三级审核、一榜公示,严把三关、不漏一人”的工作要求,确保养老金发放的公平公开。同时,县经办中心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对业务操作各环节确定专人负责,待遇审批实行交叉审核,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了业务流程和稽核内控的规范化,确保了养老金无差错发放。  
  精心组织年审,严防基金流失。加强领导,严密组织,逐村开展生存认证,集中35天完成了全县4.05万人的指纹采集和年审工作,有效防范了基金流失。
  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一是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严格按照省厅标准化建设要求,继续推进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在“两栏”(公示栏、宣传栏)、“五牌”(门牌、办事流程牌、服务承诺牌、工作职责牌、管理制度牌)、“六统一”和“七到位”的基础上统一配发资料架。同时,按照参保对象每人1—2元标准为村、镇核拨业务经费,保证镇、村级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三是积极争取县农商行的支持,在全县偏远村安装升级助农取款pos机189部,实现了养老金领取“不出村”。




  加强档案管理,确保达标认证。在2A级管理认证的基础上,修定完善《彬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了业务档案管理责任制,健全了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立卷、管理、保管等制度,并组织认真学习,付诸实施,积极联系省市业务部门,指导安装档案管理信息系统,2015年12月中旬顺利通过3A级管理认证。
  规范绩效考核,激发工作热情。按照省市要求,城乡养老保险实行省、市、县、镇、村逐级绩效考核,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规范和细化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实施细则,从6方面对镇、村进行量化打分,保证了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强化培训学习,提升业务素质。每季度对全县80名县镇经办人员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业务培训,经过集中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县镇业务人员系统操作和管理服务水平。
  正是因为这种不懈努力的奋斗精神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2009年至2016年,县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先后被省厅、市局、县委评为“先进单位”“文明单位标兵”等10多个荣誉称号;荣获陕西省档案局AAA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证。《陕西日报》《咸阳日报》《当代陕西》,陕西电视台、咸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先后对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面对取得的成绩,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经办中心的所有职工并没有骄傲,他们将进一步做好城乡居保政策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不断增强群众参保意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切实做好参保扩面及保费收缴工作,力争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同时,继续做好养老金和特定人员工龄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社会送给城乡居民的一缕阳光,它温暖、实惠,是城乡居民养老最好的选择。 


彬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一、参保对象:凡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首次参保须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于每年的3月底前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缴纳保费。
  二、缴费标准: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政府补贴按照缴费档次从30元到200元予以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缴费待遇一览表)。参保人应按年正常缴费,每年可调整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但补缴年份不享受政府补贴。
  三、政府代缴:持有县残联核发《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省财政代缴100元;中度残疾人,县财政代缴50元,个人缴纳50元;轻度残疾人,县财政代缴30元,个人缴纳70元。
  四、缴费年限: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人员不用缴费;45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也可补缴,补缴后累计年限不超过15年;未满45周岁的参保人,须按年缴费满15年,方可享受养老金待遇,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可享受奖励性基础养老金,每多缴费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0元。
  五、征缴时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六、缴费方式:采用人工收取保费方式,由镇社保站、村(居)委会委托村(居)协办员进行收费,并为参保人员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
  七、待遇构成: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60—69周岁每人105元/月;70--79周岁每人115元/月;80--89周岁每人125元/月;90周岁以上每人135元/月。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到达领取年龄时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八、待遇申领:参保人在同时具备:年满60周岁,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等养老保障待遇三个条件,可于年满60周岁的前一月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申领手续。
  九、账户继承: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十、账户查询:参保人持身份证在镇社保站、县城乡养老经办中心或通过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
shbxcx.sn12333.gov.cn”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十一、丧葬补助:待遇领取人员正常死亡的,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1200元。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死亡30日内申请办理丧葬补助金手续,逾期未申报的,不再享受。
  十二、资格认证:待遇领取人员应于每年5-6月份进行指纹身份认证(年检)。
  十三、关系转移: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十四、制度衔接: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就可以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果不满15年,可以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本期编辑:郭晨阳  赵秦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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