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前三季度,我局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大局为主,把握新常态下改革发展机遇,采取有效措施,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狠抓落实,使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加强就业服务,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截至9月底,我市共征集开发就业岗位18060个,完成年度任务的100.3%;新增就业3285人,完成121.7%;新就业3865人,完成110.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5%以内;城镇就业技能培训1786人,完成99.2%,培训后就业率达到92%;创业培训185人,完成 54.4%,培训后创业成功215人,完成63.2%;创业带动就业岗位658个,完成74.4%,其中高校毕业生创业101人;社会保险实际参保人数达到16.3万人,完成86.5%;安置下岗失业人员436人,完成年度任务的99.09%;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35人,完成83.75%;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1974人,完成98.7%;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计划,通过市场就业、公益性岗位招募、创业计划等实现就业626人,完成68%(其中共招募幼儿教育工作人员161人);安置退役士兵29人,随军家属9人。
二是完善社保体系,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推动二代社会保障卡应用,启动金融功能。我市对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新增人员,全部使用二代社保卡发放养老待遇。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实现二代社保卡发放63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99人;全面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开展医疗费社会保障卡结算功能,共为2600余人实现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医疗费;做好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工作。共为9963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5544万元,为107名企业单位遗属发放生活费54万元,社会化发放率和足额发放率均为100%;提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标准。共审批完成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104人,标准提高后人均增资约86元/年。
三是加强人事工作,促进机关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单位共42个,对长期在册不在岗人员均已采取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在未进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共有10个单位进行了岗位设置;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接续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共为90名符合晋升职级条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履行了审批备案手续。及时更新完善公务员信息数据库。为符合登记条件但未履行公务员登记手续人员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公务员网络在线培训参训人员1287人,目前正在学习中。为2015年新录用公务员办理转正登记手续16人。对2016年拟录用公务员进行政审考察29人。
四是推进人才工作,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工程。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层次人才队伍等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申报工作,共申报1人;向自治区选拔推荐201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4人;选拔推荐1名初中优秀教师参加全区2016年中小学英语教师全封闭英语培训班;组织开展了全市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在线学习培训工作。继续教育网络在线学习注册人数达1562人,实际参训1367人,其中完成培训1299人,完成率达95%,完成率和完成人数均居全盟各旗县市首位。
五是加大维权力度,努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稳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突出农牧民工权益保障,切实做好重要案情查处和监控工作。截止9月底,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次,专项监察5次,为1771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5494.3万元;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1起,裁决处理2起。调解处理27起,案件调解率达到87%。2起案件正在处理中,结案率达到94%,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9.9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