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清镇市社保局取消部分业务办理资料缩短10项业务办理时限

来源:清镇人社作者:日期:2016-10-18

日前,从清镇市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医保服务水平,规范业务经办流程,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从2016年10月起,该市将取消部分业务经办资料和缩短部分业务经办时限。

一是规范社保业务经办流程。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业务经办流程进行规范,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资料及办理时限,并将医疗待遇审核等主要业务纳入行政审批系统进行规范管理,做到办事公开。

二是取消部分业务办理资料。取消无业配偶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时的无业证明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取消工伤、生育、医保住院医疗费用等报销时的疾病证明书;取消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等情况到统筹地区外患急性病住院费用报销时的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证明;取消怀孕满28周的产前检查报销时的发票和对应明细清单。

三是缩短部分业务办理时限。将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费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领、工伤定期待遇初次申领、生育产前检查和计划生育门诊费用报销、无业配偶生育费用报销、分娩住院和计划生育产假生育津贴申领、居民生育待遇报销等10项业务办理时限由原25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让参保群众尽早领取到相应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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