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2016年吉林市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已于6月份开始,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本次认证主要是应用“人脸识别”认证方式,全面开展2016年全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实现认证方式多样化、便捷化、规范化。
据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资格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将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对规定期限内没有通过资格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将予以停发其养老保险待遇,待完成资格认证后,续发其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弄虚作假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冒领行为,将终止其待遇发放,追缴冒领待遇。
对于拒不配合调查和不返还冒领基本养老金的,要移送人社基金监督部门,由人社行政部门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认证范围
人脸识别认证适用范围:居住在我市的全省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表单认证适用范围:我市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长期居住省外、境外的人员;我市领取待遇人员因重病、伤残等特殊原因无法建模、认证的人员。
认证时间
领取待遇人员原则上每年应以出生月份为周期进行一次认证(每年认证一次即可,无须重复操作)。
认证办法
1.现场认证
领取待遇人员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社区就近进行脸模采集、认证(人脸识别设备以街道为单位布点,在街道所辖社区按采集总量流转,具体时间安排以街道、社区通知为准)
2.网上认证
已完成脸膜采集人员可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实现自助认证。(网址:http//www.jlsi.gov.cn 客服电话:400-800-4889)
3..特殊人员认证
省内居住的我市领取待遇人员因重病、伤残等特殊原因无法建模、认证的,可按要求填报《吉林市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表》进行认证。领取表格地点:本市居住的到居住地社区,省内异地居住的到吉林市社会局管理服务大厅认证窗口。
4.省内异地认证
在省内居住的我市领取待遇人员,可直接到居住地已配置人脸采集设备的社保局(银行、社区)进行采集脸模、认证,无须返回我市进行采集、认证。
5.省外异地认证
省外长期居住的我市领取待遇人员,原则上应回我市进行脸模采集;如确因身体等特殊情况,可以通过填写《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具体方式:登录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站(http://www.jlsi.gov.cn/jls)下载认证表,按说明填写加盖居住地协助认证部门公章后,按规定时间寄回。
6.境外认证
在境外长期居住的我市领取待遇人员,可持有效护照、居留证到我国驻其居住国使领馆申办并填写《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并按说明将《审核表》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我局。
7.预约上门认证
对于本市范围内退休人员较多、人员相对集中的养老机构及老红军等特殊人群,可向吉林市社保局社会化管理服务处提出上门、集中采集的预约申请。(预约电话:6507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