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除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
1.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的变动也日益频繁。如果你曾在多个省市就业并缴社保,最后会在哪里领养老金?在上海建了临时账户,能领上海的养老金吗?看了下面的内容你就了解了~
【养老金领取条件】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
男性年满60周岁
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的女职工)
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养老金领取地】
【例1】户籍地上海,在上海开养老保险账户,领取地在上海
【例2】户籍地宁波,在上海缴费满10年,基本养老关系在上海,领取地为上海
【例3】户籍地宁波,在深圳、成都先后缴费满10年,领取地为成都
【例4】户籍地宁波,无一处缴费满10年,领取地为宁波。
大家把自己的户籍地、基本养老关系所在的城市、缴费满10年的城市代入进去算一下,就知道自己退休后最终在哪领养老金啦!
【特别提示】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参照下面的规定↓↓↓
【还需注意】
【文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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