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小保菌了解,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北京舰船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状态变更的通知》,将终止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合作协议,具体通知如下。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2号)的有关精神及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15〕28号)的规定,经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自2016年6月13日起终止以下16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服务协议书》)及1家定点零售药店《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
1、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街道荣丰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2162065);
2、北京市西城区椿树街道魏染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4162009);
3、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公司卫生所(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2131003);
4、北京市朝阳区将台地区东八间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5162097);
5、北京市朝阳区东风街道石佛营西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5162188);
6、中国舰船研究院北京舰船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5110041);
7、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医务室(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5110150);
8、北京市朝阳区金盏地区雷庄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5162235);
9、北京市朝阳区金盏地区西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5162219);
10、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街道皂君庙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8162022);
11、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门诊部(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8131034);
12、中国人民解放军66400部队骨病专科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8159089);
1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门诊部(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8111010);
14、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6110077);
15、北京燕化凤凰医院化工四厂综合门诊部(定点医疗机构编码:11131001 );
16、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医院(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各庄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编码:27162042);
17、嘉事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淀镇药店(定点零售药店编码:08200001);
终止协议后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将不再承担医疗保险任务,参保人员在上述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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