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自2016年10月20日起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深入推进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加大执法检查排查力度,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处理和源头性案件移交查办工作,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切实维护农民工等劳动者合法权益。
专项检查将对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检查:一是各类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尤其是建设领域施工企业支付工资情况,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支付工资情况;二是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三是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四是建设项目和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等情况。
专项检查过程中,省联席会议将派出联合督查组赴有关市(州)督促指导检查工作。对排查、监管和处理责任未落实,欠薪处理尤其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去产能企业和源头性欠薪案件处理不力,引发重大群体性等不良社会影响事件以及到省进京上访、集访事件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