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人社】今年中秋国庆谁违纪了?中纪委公布案例大数据

来源: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作者:日期:2016-10-09


10月8日上午,中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截至2016年9月30日,约有155起发生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典型问题被曝光,其中主要违纪者担任正职“一把手”的至少有105人,超过总数2/3。有102人因直接违纪被通报,有3人因下属单位违纪被问责。


一把手超2/3


2013年9月3日,中央纪委等发出通知,要求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2014年4月起,中央纪委开始在重要时间节点,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今天中纪委通报,约有155起发生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典型问题被曝光,其中主要违纪者担任正职“一把手”的至少有105人,超过总数2/3。其中有102人因直接违纪被通报,有3人因下属单位违纪被问责。


中纪委认为,在一个班子中,一把手尤为重要,决定着一个地方或部门的政治生态,必须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只有把一把手看住了,把领导班子建设好了,才能以上率下,一个地方和部门的风气才能正起来。


从违纪类型看,两节期间以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问题最为突出,三项加起来超过90%


涉事者手段多种多样,伎俩层出不穷,较突出的是以下几种类型:


权力寻租,坐地生财——利用职务影响,收受他人好处。如,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房产管理处盛泽房屋产权登记分中心主任潘火根,多次接受某房产公司、某房产技术咨询公司在春节和中秋节期间赠送的现金、购物卡等合计74.3万元。


虚报套取,挪作他用——通过虚列项目、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公款。如,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东村村委会委员刘彦香编造工资表,套取专项资金及村集体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用于村里中秋、国庆“两节”和春节期间送礼支出。


巧立名目,偷梁换柱——变着法地套取资金,违规使用。如,2013年9月,吉林省吉视传媒公司和龙分公司经理崔昌善要求单位财务人员虚开7.3万元大米、豆油发票,实际为购买73张购物卡,作为中秋节福利违规发放。


明目张胆,公开索要——向下辖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索要好处。如,2015年中秋节前夕,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棘洪滩市场监管所所长张晖向下辖社区索要大米、面粉、花生油,当作节日福利发放。


党政干部超6成


从分布领域看,155位被通报者,以党政机关干部最多,占六成以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位居其次;村委会、居委会干部相对较少。


从部门和行业看,被通报的155位领导干部,房管、城管、交通运输、卫生、水务、民政等部门占较大比例,局长、副局长、书记、主任、校长、所长等出现频率较高。


习近平总书记说:“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 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如果领导干部走向反面,变成了以权谋私、吃喝玩乐,就要让其为自己的享乐奢靡付出应付的代价。


购物卡最抢手


梳理这些案例,收取与发放的礼金物品,从“貌似不像礼品”的羊肉面粉、大米豆油,到明晃晃的现金红包,到披着“马甲”的购物卡、提货券,可谓五花八门、名目众多。


纵览诸多礼品,目前购物卡所占比例最大,堪称两节期间“最抢手礼品”。单起案件涉案金额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主要包括三类: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如江苏省涟水县政协主席贾振旗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在春节、中秋节期间赠送的购物卡等,合计价值人民币4.3万元;收受他人赠送,如福建省莆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副经理王文棋收受他人赠送的购物卡总计8000元;将其作为福利违规发放,如吉林省吉视传媒公司和龙分公司购买73张购物卡,作为中秋节福利发放。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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