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离世后,缴纳的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来源:北京东方华尔新疆分公司作者:日期:2016-09-30

养老保险,现在绝大多数人都在缴纳,为的就是以后老了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养老保险在社保的占比中是占据非常大的比例,而且每年都会根据基数进行调整。

现在就有人问了,我们辛辛苦苦缴纳的养老保险,万一我们有什么不测离开了,这养老保险怎么办?毕竟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

我有一同事前段时间就是意外死亡了,那他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怎么办?难道全部充公作废吗?还是可以退回?如果能退,该怎么退?

职工在职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参保人员在职死亡的,应由法定继承人提供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关系证明资料(如户口簿、结婚证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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