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二连涨”,并首次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
我市2016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于9月全部落实到位,同时补发1~8月份应增加的养老金,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今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按照省市政策规定,继续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
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