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贺女士每年都帮儿子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医保费。今年6月,她给儿子缴了2016年度(即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的医保费。不过,就在当月,儿子进入一家单位工作,单位又开始为其参保缴费。她想知道,之前已缴纳的医保费还能不能退?如果不能退,又该怎样处理?
”灵活就业人员应按年度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6月25日以前续缴下一年度的保费,而单位在职人员是按月缴。这就可能出现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单位参保人员后,该年度医保费已缴纳完毕的情形。就像贺女士的儿子,刚缴完2016年度的保费,就找到了稳定的工作单位,单位按规定应及时为其缴纳社保。
按相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需变更为单位参保人员的,已缴纳的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不退回,办理变更手续后,从下一年度7月起以单位职工方式缴费。已停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即时办理续保及变更手续,变更后次月起以单位职工方式缴费,如需补缴停保期间保费,按照补缴保费的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后,已缴纳的当年度医保费不予退还,从下一年度7月起再由单位按月缴费。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关系转入工作单位之后,单位将按月为其缴纳社保,系统中会显示其医保费已缴,只在单位名下生成该员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几个险种的费用,不会出现单位重复缴纳该员工医保费的情况。因此,员工可以凭医保缴费发票,让单位按照相关缴费标准,将单位应缴部分以现金形式直接结算给本人。
另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也是按年度缴纳(分为五个档次),如果实现稳定就业之前已缴完当年度养老保险费,在进单位之后,同样可以凭缴费发票,由单位按照其实际缴费标准,将单位应缴部分退还给本人。
”记者:谢永辉
通讯员: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