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僵尸企业”销户不再是件烦心事

来源: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作者:日期:2016-09-27



随着商事改革制度的不断推进,企业“开门”几乎零门槛,“入市”者也越来越多。不过,想要停开公司,办理企业注销手续却非常繁杂。记者从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这样的情况随着国家工商总局对未开业企业及无债权企业实行简易注销试点后,将不再是件烦心事,“僵尸企业”几天就可以销户。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企业准入门槛降低,“出生证明”两三天就开好了,但由于企业注销事关企业、投资人以及相关权利人的权益保护,注销的“死亡证明”办起来依然繁琐。为解决这一弊端,国家工商总局自2015年上半年选取部分地区开展未开业企业及无债权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后逐步扩大到各地。



简易注销适用哪些企业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退出机制不简便,就会产生很多弊端,如:可能会涌现很多“僵尸户”,让市场主体和注册资本等统计口径可能失真,影响对经济形势的判断;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会有所增加,不利于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也会严重影响相关创业投资者的再创业和再投资。

  简易注销程序适用于登记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且截至清算开始之日没有债权债务,以及在存续期间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截至清算之日债权债务已处理完毕的企业。但是,对于有股东股权被冻结或者办理了质押登记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受过警告外的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形的企业则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



企业简易注销如何操作

  据介绍,企业决定解散、成立清算组后,在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公告,公示申请简易注销的有关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企业在公示期届满的两日后通过企业信息公司平台查询公示的异议情况,无他人异议的,方可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可以说,简易注销,是对商事主体法定的注销程序进行简化,既削减了登记流程,又精简了登记材料,以达到方便商事主体退出的目的,创业不再“进门容易出门难”。简易注销程序的推行也可以让“僵尸企业”有序退出,为新兴经济发展腾出空间。


来源:石狮日报    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谢玲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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