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船员上船任职须持新证

来源: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作者:日期:2016-09-27


 船员是公认的高风险职业,其适任能力决定着船舶、人命和货物的安全和海洋环境的保护。按照规定,中国船员必须履行2012年1月1日生效的《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过渡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自2017年1月1日起,海船船员上船任职,必须持有船员适任证书和新版培训合格证。而面对即将迎来的船员履约过渡期换证高峰,泉州海事部门急船员之所急,多举措保证船员顺利完成新版证书的申报和更换。

  “新版培训合格证书换证业务占大部分,预计工作量较平时要翻两番。”泉州海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此,泉州海事部门提早介入,主动服务,通过三大措施缓解“窗口拥堵”,实现窗口服务“加速度”:提前准备,通过网上平台和上门走访等方式,提前提供相关申请表格样本,并针对换证过程中总结的常见问题及时解答说明;实施大宗业务预约办理,针对业务量大的船公司采取专人集中后台办理,避免窗口拥堵。在业务受理高峰时段,由咨询辅导岗位的工作人员重点对履约过渡期换证工作的申办人员集中进行指导;提倡互帮互助,引导并鼓励公司申办员、办证船员互帮互助,加快办理流程。(记者 王国文)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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