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2016年度和2017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已于9月1日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未满60周岁的人员需要续保缴费;具有天门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缴费时间
2016年度和2017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4个档次。补缴2016年以前保费可选择目前的任何档次。
四、缴费地点及所需资料
1.2016年前已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直接在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缴费,村(居)协理员向城乡居民开具由财政部门提供的《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费收据》。
2.初次参保的城乡居民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两张,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还应出具《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村(居)委会填写《天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后缴费。对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等缴费困难群体,市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天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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