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今日阳新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省人社厅近日公布了湖北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
此次调整是2005年以来的“十二连涨”,跟以往一样,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的办法,不同的是这是首次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同步调整。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
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
2006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持钩调整方面,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与缴费年限持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员,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持钩,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6%。
同时,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80周岁的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进行适当倾斜照顾。另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据统计,全县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约4.8万人参加此次调整。目前,县经办机构积极做好人员数据和基金测算工作,初步预计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月人均增加165元,并将有关数据报县政府、财政部门,协同做好基金筹备工作,确保基本养老金按照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