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学生补充参加中国人寿商业医疗保险的通知(2016年)

来源:东语2015级作者:日期:2016-09-17

各学院: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关于调整学生医保普通门诊就医结算模式的通知》(广外后勤【20144号)及广州市相关文件规定,鼓励学生在参加广州医保的基础上,参加商业保险作为补充。我校的学生商业医疗保险项目经招标,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32/人·学年。

现学生参加的是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简称“城居医保”),为基本的医疗保险,对于大病或重病的学生来说,自负压力过重。为缓解学生的自负压力,组织学生参加商业保险,学生只需交32/人·学年,在意外受伤门诊及住院时,即可在享受城居医保的基础上,再由商业医疗保险及学校的大病扶助基金给予部分报销。

例如:某学院一烧伤学生医药费自负5000多元;一学生运动时导致骨折,自负费用20000多元;还有一学生在表演时摔倒,导致牙齿断裂,自负费用8000多元。以上病例学生参加商业保险后,其就医发生的医药费除城乡医保支付外,属于医保范围的部分可凭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按相关比例理赔,家庭经济困难的,经学生处审核后还可向门诊部申请校大病扶助基金。

为顺利开展商业保险参保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保人员范围

本校在读且已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在报到系统已登记或未登记的均可参加。

二、投保及缴费

各学院以班或学院为单位,由各班班长汇总购买商业保险的学生名单,并按下面标准代收保费。名单包括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保险公司将提供电子版格式、详见附件),电子版清单请发公共邮箱GWD2015@126.com,纸质版名单及代收取的保费请统一交到保险公司:

北校—91920 9:00~18:00  学生服务大厅

南校—92122 9:00~18:00  学生服务大厅(教学楼A座)

联系人:李婉文 13828440670    

全日制本科生收费标准:

年级

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合计

保费

新生

2016-09-012020-08-31

48个月

128

大二

2016-09-012019-08-31

36个月

96

大三

2016-09-012018-08-31

24个月

64

大四

2016-09-012017-08-31

12个月

32

 

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两年制):

年级

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合计

保费

新生

2016-09-012018-08-31

24个月

64

研二

2016-09-012017-08-31

12个月

32

 

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三年制):

年级

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合计

保费

新生

2016-09-012019-08-31

36个月

96

研二

2016-09-012018-08-31

24个月

64

研三

2016-09-012017-08-31

12个月

32

三、投保险种与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险种名称

保额()

保费

免赔

乘坐民航班机

50000.00

32/人·


乘坐客运轮船

50000.00


乘坐客运轨道车

50000.00


乘坐客运机运车

50000.00


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20000.00


住院医疗

20000.00

住院医疗费(除居民医保支付外,属于医保范围的部分)*三级75%,二级80%,一级90%

意外伤害门诊保险

3000.00

每天10080%赔付,免赔0,每次90,累计180天。

备注:学校另设立特困学生大病扶助基金,用于因患重大疾病或慢性病导致医疗费用负担过重而影响基本生活的参保学生。由学生处审核学生资料,校门诊部审核学生病历资料。

 

四、理赔流程及材料要求

详见附件保险公司“广外医保学生补充商业保险投保理赔流程”。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

特此通知。

 

附件:

1.人员名单格式;

2.保险公司的“广外医保学生补充商业保险投保理赔流程”。

                                    

 

 学生处   门诊部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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