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河北养老金调整了,涨了这么多!本月开发!

来源:燕山网作者:日期:2016-09-16

本月,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要涨啦!




昨日(9月13日),记者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调整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体增幅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7%,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力争9月底基本发放到位。






惠及河北400多万退休员工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二连涨”


此次调整是2005年以来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二连涨”。


据介绍,此次养老金调整是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一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第一次同步调整养老金待遇,充分体现了制度公平、规则公平和社会公平,预计将惠及全省400多万退休人员。
总体调整水平按6.7%增加增幅高于全国水平0.2个百分点

按照国务院的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增加。


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养老金相关调整方案经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总体调整水平按6.7%增加。也就是说,增幅还高于全国水平0.2个百分点。
严格按照公平与效率原则调整特殊群体予以倾斜照顾省人社厅方面介绍,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严格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确定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了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力争本月底发放到位

据悉,此次调整,是2005年以来我省连续第12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是在全省经济压力加大、宏观经济形势更加复杂多变、改革发展任务更加繁重的大环境下,给退休人员办的又一件民生实事。


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带着对群众的浓厚感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


养老金调整近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力争9月底基本发放到位。
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和标准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退职人员增加40元
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15年12月按月发放的基本养老金的0.5%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全省同类人员2015年12月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规范后的统筹项目标准)的4%左右增加基本养老金。
倾斜调整

●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倾斜。70周岁~年满74周岁、75周岁~年满79周岁、80周岁以上,三个年龄段分别增加30元、40元、50元。


●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继续按照去年办法倾斜。


即:符合冀劳社[2009]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地区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养老金。


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月增加2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养老金。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对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号文件实施前,企业因工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增资额达不到157元的补足到157元。 宣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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