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专题系列之薪酬管理——(1)“发工资”or“挣工资”

来源:人事全说作者:日期:201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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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 价值是衡量报酬的依据。

  • 价值是可以被定价的。

  • 价值创造方式是变化的。


员工完成了工作,企业就应该给员工发工资,这是一个看似没毛病的“等式”:发工资=挣工资。但是从背后的逻辑上,二者之间存在本质的区别。我们先把这两种情况的逻辑理理:



这里面我们把“黑”企业(干活不给钱、干活少给钱,不懂得分享,等等)排除在外。不管哪种情形,起点仍然在企业从事的业务领域和企业的目标追求,终点仍在员工获取回报,过程仍在员工的付出和对结果的客观评价。但是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企业和员工对价值的认知上——到底应该让员工“主动工作”还是“被动工作”?正是这种对价值认知上的差异,造成截然不同的两种情况:企业认为“我给了你钱,你就应该好好工作”,而员工则认为“我辛辛苦苦给你工作,你就得分我一点”,所以,拿多少钱办多少事,跟办多少事拿多少钱,顺序不同,相差千里。


举个例子,一般情况下制造行业的生产工人都是按件计酬,有时候想多生产还不行,市场上卖不掉。这种情况下,好像就是企业给员工定任务、定目标、发工资,员工也没什么自主权,挣的就是那份辛苦钱,而且事先都可以明明白白的计算出来。记得以前参观日本丰田制造厂的时候,在生产区之外很多地方摆放着工器具、零部件,都标着价钱。同行的人介绍说,这些都是工人们自己发明的,那些“价钱”是企业给员工的奖励,公司有明确的奖励制度。丰田采取的是“订单式”生产,工人在一段时期内的工作任务是相对固定的,但是员工的“发明创造”是弹性的,完全有多挣点钱的空间。


所以,隐藏在这个问题背后的动机是“激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要我干”和“我要干”的区别。那么,如何转变这种工作思维则是值得探讨的。这里有三个基本命题:


  • 价值是衡量报酬的依据。

  • 价值是可以被定价的。

  • 价值创造方式是变化的。


1价值是衡量报酬的依据。


绝大多数情况下,当企业确定了组织、岗位、职责、目标等,员工就需要按照既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达成既定的目标。所以,我们往往会通过岗位价值评估(岗位价值)、员工能力评价(个人价值)、绩效评价(产出价值)等三个维度确定员工的待遇水平,这是我们通常所说的“3P”理论。但问题是,员工如果按部就班的通过履行职责来完成工作任务,是否一定会起到有效激活员工动力的作用?


无论从企业还是从员工角度来讲,所有的薪酬体系都是建立在价值基础之上。正是由于价值的来源和创造方式不同,导致获取报酬的方式不同。拿OKR来举个例子,这是近年来比较流行的一种考核方式。这种方式的本质是考核思路的转变——从“自上而下”的方式转变为目标导向的“自下而上”的考核,一个主要的动因就在于让员工能够有一定的创造价值的自主权,既要保证目标(Objective & Result),同时赋予员工“自选动作”的权力,适当弱化“规定动作”的比例,要有效的激发员工自主性。从价值与报酬的关系上来讲同理,只有价值增值才会产生报酬增加,只有鼓励员工主动创造价值才会更有效的激发员工工作动力。


从“要工资”和“挣工资”的话题上来讲,核心问题就在于区分价值来源和创造方式。当员工从主动创造价值的角度考虑问题时,无论是主动做额外的事情,还是把既定的工作任务做的更完美,都是“挣工资”的直接体现;而企业应当建立起的即是对这种主动性的“报偿”。记得有一次跟一个企业谈到转变这种付薪思路时,老板口头上是满口答应,员工却对公司是否愿意付出产生质疑。所以,根本上是要保证企业的承诺与员工的期望达成一致,员工是需要引导并且通过兑现承诺增强信心与信任感的。


2价值是可以被定价的。


关于价值定价一直是比较头疼的问题。提到定价,往往第一反应就是考核评估,绩效或者业绩考核。这里面我们暂且不谈评价方式问题。从“激活”的角度有很多策略。这里面简要介绍三种常见的定价方式。第一种是标准定价方式,给员工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价值创造标定一个价格,例如完成一项制度400,研究一个新工具1000,等等;第二种方式是积分定价方式,将各项工作成果标定一个积分额度,主动性的、额外的成果相对积分价值更大,当积分额度累计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可以兑现、晋级等;第三种方式是差异化评估,将主动性工作的价格或者绩效权重加大,鼓励员工多自发创造价值。


这几种方式,虽然同样可用于绩效评估过程,但是由于定价的出发点不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就会对员工产生不同的价值创造导向,相应的,也一定会改变员工对待工资的态度和做事方式。


3价值创造方式是变化的。


随着组织理论的发展和各种商业模式的涌现,决定员工价值的要素也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拿“自主经营体”来说,自主经营体的核心是要通过自我管理与经营来实现目标最大化,在很大程度上,岗位、能力都不会成为体现价值的依据,业绩的实现过程,则由经营体“自主”完成,平台提供的只是资源上的支持。那么这种方式下,就需要员工自己想方设法达成目标,在一定程度上更能激发员工的创发思维,实现了员工思维由被动工作向主动创造的转变。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企业仍然是按照传统组织来运转的。那么按照传统的价值理论,员工的回报是由岗位、能力、业绩三项要素共同决定的。短期上来讲,更多的是追求业绩,“能逮着耗子的就是好猫”,企业考虑的就是如何通过激励措施让员工创造更高的业绩,而员工则是要通过努力创造高业绩来挣到属于自己的回报。从中长期来讲,企业则需要更多关注对员工能力提升的激励,而员工则需要通过自我能力的提升和培养来谋取更高、更长远的回报。


(本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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