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退休人员办理领取待遇的资格认证,更多的了解资格认证知识,从而不影响您的社保待遇享受,让社保君给您解释一下今年的资格认证工作吧!
什么是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就是确认当事人生存的一种手段,是证明退休人员健在,符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为什么要开展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开展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是一项维护大家切身利益的积极举措,充分保证应当享受待遇人员能够正常领取养老金;防止并杜绝不应享受待遇人员冒领养老金,造成社保基金的流失,损害退休人员的利益。龙游县有哪些退休人员需要进行养老金认证?2015年12月31日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退休职工(含退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改制托管退休人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精减退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障金享受人员、行业统筹和知识青年养老保险等待遇享受人员。
退休人员须在什么时间段完成资格认证? 分段认证2016年9月18日至10月31日银行协助集中认证,2016年11月1日-11月30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和社保服务大厅进行认证。退休人员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认证? 退休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之一进行认证: 1、直接通过互联网平台(电脑或手机APP)的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认证(网址:http://122.227.89.138:9308/qzrlsb/index.html)。 2、通过龙游县领取待遇的指定银行网点进行认证(9月18日-10月31日)。 3、通过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认证(11月1日-11月30日)。 4、通过社保服务大厅进行认证(11月1日-11月30日)。 注意事项:退休人员如到银行网点、乡镇劳动保障所、社保服务大厅认证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龙游县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进行认证。什么是人脸识别技术?人脸识别技术指的是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视觉技术,找到进入视频框的人脸,然后对这张人脸进行几何和光照归一化处理,提取人脸特征,并将这些特征与已建好的人脸模板进行比对,从而识别每个人身份的一种生物识别技术。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于社会保险资格认证有认证快捷、操作简单、实时更新、监管力度强等优点。
为进一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安全,提升我市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向广大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服务,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将主要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开展2016年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因人脸识别系统是首次应用于养老金资格认证,我市社保局用社会保险障卡系统中的身份证照片建立人脸特征初始数据库(简称“人脸建模”),退休人员通过登陆系统进行比对,以确认养老金领取资格。
县社保局日前给需要办理养老金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寄送了《龙游县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及《龙游县2016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告知书》,告知书的背面有人脸识别系统下载的网站及二维码、认证注意事项等详细说明,请退休人员仔细阅读并下载系统。登陆系统时需输入退休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密码(首次登陆密码为88888888,可修改),进入系统后按系统提示进行认证拍照。系统显示“认证成功,感谢您的配合”即为本次身份认证通过,退休人员请核对系统中显示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更的请在系统中进行修改并保存。如提示“认证失败,认证人员需携带认证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到领取待遇的银行网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则表示人脸识别系统认证不通过,需认证人员按照提示要求携带相应证件去认证网点进行认证。已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自助认证成功的,不需填写认证表。
退休人员还可携带《龙游县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领取待遇的银行网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社保服务大厅进行认证。到银行网点认证的请将银行盖章确认后的认证表交给银行网点统一收集,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协助认证的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盖章收集上交至社保局。
居住在异地的待遇领取人如何进行认证? 根据每年省里的统一部署,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给异地居住人员发认证通知,待遇领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协助认证手续,认证结果通过网上认证平台直接发回;未开通网上认证地区,认证表经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区填写并盖章后,由待遇领取人寄回。因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资格认证工作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相关规定已于5月开始,如未认证,需在9月30日前完成资格认证工作。出境定居的待遇领取人如何进行认证? 待遇领取人可以本人持有效护照、居留证到我国驻其居住国使领馆申办健在证明,按规定进行认证;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的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认证。认证周期内没有认证的退休人员如何停发和恢复养老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办理待遇资格认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规定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发放的相关待遇。停发社会保险待遇后,退休人员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或经确认仍具有领取资格的证明材料办理,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恢复并补发待遇。冒领养老金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一)中国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它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可提请同级人社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将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列为诈骗公私财物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为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