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来源:发放镇公共服务平台作者:日期: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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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凉州区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将其作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内容和重要举措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保障了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该区加大政府补助资金的落实力度,对符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月支付基础养老金70元,省财政每人每月支付基础养老金15元,区财政每人每月支付基础养老金5元,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对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五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区政府为其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的方式方法,发放简明易懂的宣传资料,深入村组向被征地农民宣传政策,现场解答疑问,确保让老百姓更透彻地理解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从而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强化服务职能,加强对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力度,形成服务工作常态化,上门入户为群众办理参保手续。强化基金管理,社保基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保部门加强与财政、金融代办机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所的衔接,确保养老金及时准确发放,让参保居民养老无忧。加强对各项社会保险工作的监督检查。至目前,全区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44.21万人已参保44.02万人,参保率达到99.59%,续保率达到98.68%;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共参保8887人,收缴社会保险费40331万元;已达到待遇享受年龄领取养老金的人员5032人,月领取养老金标准最低603元,月人均养老金9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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