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即将开始

来源:华阴发布作者:日期:2016-09-14

为切实保障参保居民的待遇享受,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30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二、缴费标准

(一)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个人缴纳50元/人年,特殊人员(享受低保、重度残疾)40元/人年,其中政府扶助的多胞胎子女个人不缴费;

(二)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及困难企业中的职工及下岗失业人员个人缴纳150元/人年,特殊人员(享受低保、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90元/人年,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

三、缴费所需资料

(一)首次参保: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续保人员:携带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或户口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三)特殊人员,无论首次参保或续保时,还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低保人员提供《华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户口本复印件、上月领取低保金发放存折及其复印件;

2、残疾人员(二级或二级以上)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无”人员(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三无”身份证明;

4、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民政部门审核的低收入证明;

5、家庭成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农民工子女办理登记时也可提供其父母一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

6、由政府扶助的多胞胎子女需提供《陕西省自然生育多胞胎子女扶助抚养申请表》。

四、缴费地点

黄河社区一楼便民服务大厅。

五、缴费有关注意事项

1、各中、小学学生,各主管局下属困难企业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到所属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各学校,主管局不再统一办理参保缴费。

2、在邮政储蓄银行缴费后,务必持缴费小票到所属社区办理征集结算,并换取正式发票,否则未在网上进行结算,即为未参保缴费。

3、居民医保经办人员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要对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进行核对,确保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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