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到关键节点。5日,省纪委通报今年以来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收受节礼、违规发放补贴、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常见的“节日病”问题,向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发出“两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强烈信号。
针对中秋、国庆“两节”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省纪委划出“七个严禁”的纪律底线:
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等节礼及礼金;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公款旅游;
严禁违规配备和管理、使用公车;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等。
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特点,紧盯奢靡享乐,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挺纪在前,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8月上旬,省纪委启动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遵循此项机制,结合中秋、国庆纠正“四风”问题,在福建省纪委的牵头协调下,财政、审计、人社、机关事务管理、税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正根据各自职责对各级各部门进行督查和推动,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问题。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监督执纪,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坚持“一案双查四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也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强化“不敢”的氛围。
此次通报的6起案例为:
6.南平市经信委原党委书记邱建闽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等问题。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期间,邱建闽先后多次私驾或乘坐公车办理私事;公款报销8笔私家车加油费、过路费,总计2070元。南平市纪委给予邱建闽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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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不是公款买单的饭局,领导干部也不能吃
9月5日傍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中央纪委通报五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中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个消息迅速刷屏了笔者的朋友圈。
一来是因为这五名当事人都是“中管干部”,位高权重,再者他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有着与以往不大相同的新特点,因此,颇为吸睛。
比如说,频频出现的“私人会所”、私营企业主安排宴请,比如说,浙江省宁波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卢子跃多次安排公务用车接送浙江省金华市的理发师,往返500公里,到宁波市专门为其理发。笔者不禁想问,到底是多么美的发型呢?
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笔者认为,中央纪委通报典型问题,有三大作用。
一是这是处分的一个环节,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惩戒本人,教育后人,具有强大的震慑作用。
比如说,通报中特别指出,这五名中管干部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且均存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强调在执纪审查中,既要查清查实审查对象本人存在的“四风”问题,又要深挖细查,对发现的其他人员“四风”问题线索,不论涉及到谁,一律查清约谈。
这说明,查完审查对象本人的“四风”问题还不算完,本人有没有更严重的违纪问题要深挖细查,与他一起搞“四风”的其他人,也要被深挖细查。
二是公布“判例”。打个比方,党内法规是“成文法”,一些重要的领导讲话以及中央纪委法规室、审理室对于法规内容和适用所做的解释与回复,可以看做是这些“成文法”的“司法解释”。这些通报的问题、案例则是较为权威的“判例”。通过这些“判例”,为具体执行、适用“成文法”提供可参考的标准和依据。
比如说,这五人的问题中,有四人涉及到了私人会所,那么显而易见,无论谁买单,私人会所是绝对不能去的。
三是以生动的事例为党员领导干部反复划清“红线”,挂上对照检查的“镜子”。看看自己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是否也踩在类似问题的边缘上,有没有过险些“湿鞋”的情况,三省吾身,引以为戒。
说到底,公布这些问题,是对更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爱护,帮他们甄别哪些属于高危饭局,趁早远离,避免“吃人嘴短,拿人手软”,避免自己的防线,从“四风”上被打开缺口,最终走上严重违纪违法的道路。
吃饭前先问几个问题
领导干部到底哪些饭能吃,哪些饭不能吃,不妨多问自己几个问题。
第一是在哪吃,前面说过,不对外经营的私人会所肯定不行,求你办事的私人老板家中设宴也是不可以的。
第二是跟谁吃,有可能会影响自己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能参加,也就是说,有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也不行。
第三是吃什么,一般大众消费是没问题,如果享受豪华餐饮,奢侈浪费,也是不对的。
第四是谁买单,公款是绝对不行的,企业老板买单也容易出问题,特别是职权管辖范围内的,或者能帮其办事的。
第五是会不会有不良影响,比如虽然是正常的朋友、同学聚会,是私款买单,是大众消费、公共场所,但是会不会豪饮烂醉,酒后滋事?有没有可能酒后驾车?顺便打牌赌博或者开房找……?千万不能给错误发生的机会!
坚持并深化,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看到这份通报,笔者不由又翻了一遍王岐山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如果说,全会工作报告是中央纪委开展全年工作的计划表、日程表,那么一份份通报就是进度单,一件一件体现着工作的进度和成绩。
这些中管干部的“四风”问题被查,体现着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要从严查处,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
工作任务部署了,说到就要做到,进度单严丝合缝的反馈着任务计划的推进。
通报最后强调了三个“一律”和“问责”。
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
深挖细查,对发现的其他人员“四风”问题线索,不论涉及到谁,一律查清约谈,
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看看今后板子还会打在谁身上?
附通报全文:
中央纪委通报五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中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前,中央纪委通报了5起执纪审查中发现的中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5起问题是: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阳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借出差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初,王阳先后3次应某私营企业主邀请,在北京徽商故里饭店及该企业主住处接受宴请。2013年11月12日至19日,王阳率辽宁省人大调研团到重庆市、安徽省调研期间,仅安排2天调研,其余5天用于参观重庆大足石刻和安徽黄山、九华山等旅游景点。
吉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谷春立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谷春立在已分得副省级干部周转房的情况下,长期占用长春市乐福大酒店1间客房,房费共计34.38万元。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谷春立3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私人会所安排的宴请。
浙江省宁波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卢子跃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享乐奢靡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卢子跃多次到杭州市西湖边的私人会所违规接受宴请。2014年8月以来,卢子跃多次安排公务用车接送浙江省金华市的理发师,往返500公里,到宁波市专门为其理发。
安徽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杨振超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11月,杨振超多次违规到合肥市宜和世家、琥珀山庄逸园等私人会所,接受国有企业负责人、私营企业主等人安排的宴请,有的费用高达2万余元。
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违规安排工作人员陪读、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2014年11月6日至15日,陈雪枫在参加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7期省部级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期间,违反中央组织部关于“不准秘书等工作人员陪读”的规定,安排秘书丁某、市委副秘书长董某等人在延安陪读,产生的交通、食宿、差旅等费用共计2.6万余元,由公款报销。2015年9月,陈雪枫在郑州市金水路附近的私人会所,接受某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以上5名中管干部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且均存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些典型案例再次表明,党员领导干部腐败堕落往往是从不正之风、享乐奢靡开始,从“四风”上打开缺口。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廉洁用权,自觉做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表率。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抓常、抓细、抓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奢靡享乐问题,紧盯隐形变异“四风”,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在执纪审查中,既要查清查实审查对象本人存在的“四风”问题,又要深挖细查,对发现的其他人员“四风”问题线索,不论涉及到谁,一律查清约谈,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via 福建日报记者 何海铭 通讯员 通讯员 陈金来 郑文锋 中纪委网站 学思浅语微信号 笑看春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