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持力度,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现将申报和推荐2016年创新创业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企业范围 凡在我市注册、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异常经营行为、在各领域创新创业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中小微企业及进入省级规范社和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符合规定条件都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1、企业自愿申报。 2、人社等部门审核。 3、市政府推荐上报。
三、提交材料
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创新创业奖呈报表》。
2、申请报告。包括:2014年和2015年企业创新指标、经营规模指标和就业指标情况及增长情况;企业目前经营发展情况、未来发展目标和发展趋势。
3、佐证材料。包括:企业经营规模及就业指标审核报告; 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所在地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纳税额度证明;企业通过科技手段、商业模式创新和融资模式创新产生效益的佐证材料;企业对申报情况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的承诺。
四、上报时间、地点
1、上报时间:2016年9月12日16时前。
2、地点:市就业局创业指导科(市政府1号楼1156室)。
联系电话: 3986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