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建筑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面推开

来源:五莲劳保作者:日期:2016-09-09


近日,市人社局、住建局、安监局、总工会四部门召开建筑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专题会议,全面推进实施我市建筑业“同舟计划”,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加快落实建筑业按建设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会上,各部门对我市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做了要求。

市人社局、住建局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建筑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文件规定,按照省政府《关于减轻企业税费浮动降低财务支出成本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建筑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一是出台《关于加快落实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建筑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率由1.3%下调为0.65%。

二是明确规定自2016年8月20日起,办理安全措施备案手续必须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为前提。

三是完善经办工作流程。施工总承包中标单位填写《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请表》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盖章后,直接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简化,程序简易,保证快速、准确、及时地征收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用。

目前,我县建筑业新建项目按项目参保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此项工作将对建筑业农民工工伤起到切实保障作用。

五莲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各服务窗口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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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待遇窗口:7986023

社保转移窗口:798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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