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浦江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哪些? 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2.参加浦江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手续怎么办? (1)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填写表格,确定当年缴费档次,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经村(社区)审核盖章后上报乡镇(街道)。 (2)乡镇(街道)审核后,会同征收机构为参保人员制发专用银行存折,而后将参保缴费及帐户信息录入电脑,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材料上报经办机构。 (3)经办机构根据录入信息及相关材料,复核后倒入居保信息管理系统。
(4)经办机构在每年规定时间内在参保人代扣存折中扣缴当年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并计息。3.参保人如何缴费? 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自行选择缴费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多缴多得。政府则给予相应补贴。参见下表: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并支付终身。(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20元,并且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2)、个人帐户养老金。国家为每个参保的城乡居民建立终身记录的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其他资助和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均记入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并可以查询、转移。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帐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帐户养老金存储额除以139。如你选择最低档100元缴费,并缴足15年,个人帐户储存额为:[100元+30元(政府补贴)]×15年=1950元(未含利息)÷139=14元(个人帐户养老金)。(3)、缴费年限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月计发标准根据长缴多得的原则,按缴费年限分段累加计发:缴费年限为15年的,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为30元;缴费年限为16年以上的,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在30元的基础上,从第16年起,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增发5元。(4)、参保人员死亡时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标准为参保人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金额。
5.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等特别困难群体有哪些优惠? 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等特别困难群体,个人缴费(按最低档次缴费标准)和相应的政府补贴由县政府给予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