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居民:
接上级通知,2017年度宝鸡市城镇居民(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经开始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保范围: 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中、小学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缴费标准三、参保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集中缴费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可选择的缴费方式: 1、建行、农行网点柜台缴费 2、建行、农行自助缴费终端 3、建行、农行网银请大家相互转告,及时前去缴费,不要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