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生育险怎么报销?需要走哪些程序?

来源:今日合川作者:日期: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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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了小孩,一家人都围着孩子转,没好多精力管生育险的报销,生育险到底该怎么报销?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5〕126号)十七条规定,参保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持《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居民身份证及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就医证明,并由本人就近选定1家协议服务机构。其选定的协议服务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而在怀孕3个月之前,就要先咨询自己参保的区县,是否需要备案。


市人社局

  根据(渝劳社办发〔2005〕126号)规定,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相关资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九龙坡、渝中、沙坪坝、江北、大渡口、两江新区6个区正在试点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实时结算只针对医疗费用,不包括产前检查和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用不同的医院报销的额度不一样,一级医院限额300元,二级医院限额400元,三甲医院限额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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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川报·今日合川网 编辑;综合自重庆晨报、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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