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社保、公积金、医疗……哈尔滨人最关心的26个问题都在这里了!

来源:哈尔滨新浪乐居作者:日期:2016-09-06


养老、社保、公积金、医疗……这些都是我们经常能碰到的问题,但你真的都清楚了吗?


1.社保、公积金咨询电话?


社保客服:12333

劳保咨询:12333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87385555

公积金咨询:12329

(12333社保查询网:全国养老、医疗、社会保险综合查询)


2.社保缴费率是多少


哈尔滨扣款比例是这样的: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6%,个人不用缴费

公积金:单位6%-12%,个人6%-12%

所以,在五险一金上,个人工资总共扣款约11%


3.公积金的用途



1.购房

① 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

②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③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④ 公积金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2.租房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及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3.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

4.建造、翻修、大修住房

5.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6.治疗重大疾病

7.异地买房


4.公积金贷款年限


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为1到30年,不超过30年,且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建户且连续缴存公积金(不考虑借款人申请贷款前,是否曾办理过公积金提取业务)5年(含)以上、首次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借款人年龄可推迟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计算,即男性延至65岁,女性最高延至60岁,但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5.社保断缴有什么影响?

1.医保断交了,医保卡就会冻结,重新交费后,次月可以恢复使用。

2.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也是一样,需要连续缴满6个月,断缴之后对贷款有影响,如果是断缴一个月之后第二个月补上的话,是不影响的。

3.办理落户,居住证,子女上学等方面都要求社保正常缴纳时间。


6.漏交社保怎么补缴?

补缴条件

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账户在哈尔滨市

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补缴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经本人签字认可的《哈尔滨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4、社保卡、失业证及相关离职证明。


7.换工作后社保要怎样转移?





由原单位办理退工证明,并由新单位办理用工手续,由新单位缴纳社保。


8.学生和少年儿童医保如何报销?


1、普通门诊可定额报销:

一年有限额60元的门诊费。当年没用(或余额)继续参保后可累计。如果没有连续参保,剩下的门诊费用作废。

2、住院报销标准

起付线(即每次住院门槛费):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300元/次,三级800元/次。

封顶线(即全年报销限额):一档8万元/人/年,二档12万元/人/年。

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费和住院费合并计算封顶线。


9.社保计入最低工资吗?


最低工资指的是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这一标准(今年1月1日起,哈尔滨最低工资提至一档1480元),但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属于个人支出项目,可在其工资中进行代扣代缴,因此劳动者实际领取到手的工资有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最低工资中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10.回哈尔滨工作,社保要不要续上?

当然要续上,务必办迁移。

很多人离开北上广,都放弃了之前缴纳的社保,觉得没什么用,回哈尔滨以后再重新缴纳。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


11.回哈尔滨工作,社保要怎么转?


转五险:带着自己的证件原件去单位地区所在的地区社保中心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带回哈尔滨的社保机构,如果在哈尔滨已经有单位,直接交给单位办理即可。

转公积金:到原单位办理账户转移。如果不转移,这边就给你封存了,退休后可以取出。


12.自由职业者怎么交社保?


如果是自己交社保,走正常程序只能交三险(养老、医疗、失业),找代理公司可以上五险一金。

如果你是本地户口,到当地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服务中心就可以缴纳。

外地户口如果在异地,比如外地户口在哈尔滨的自由职业者,建议向社保中心咨询办理。


13.自己辞职能拿到失业保险吗?


自己辞职拿不到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要交满一年才能享受。一般交一年拿两个月,交两年拿四个月,但是最多只能拿24个月。

被保险人同事具备下列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14.试用期能享受保险吗?



试用期也是合同期的组成部分,即使员工不表示,企业也得给员工上保险,这是法定义务,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15.养老和医保累计年限是多少?



1.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也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


2.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如到了退休年龄还不够最低缴费年限的,有两种选择:1.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2.不愿意继续延长缴费的,凭本人书面申请,按规章制度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就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16.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工伤保险?



如果出了事,不要随便让人跑了,并且要保存好证据、证人、报警,否则在没证据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被采纳为工伤。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有效证明;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

(四)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7.没有工作能交生育险吗?


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很难享受到生育保险。因为生育险必须由单位统一缴费。也就是说,全职太太就无法有生育险。


18.男的交生育险老婆生孩子的时候有补贴吗?


如果自己没有交社保,老公交了,也可以走老公那边的去报销,流程一样的,就是报销额度没有女方的多。


19.生育保险需要缴纳多久才可以享受?

参保人员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含)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以上(含补缴),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连续缴费不满10个月的,待达到10个月后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0.小心,社保卡不能这么用!



这些行为,一旦有了,那毫无疑问就是欺诈,属于诈骗罪,要入刑的。

1.冒名使用

采用冒名就医购药等虚假手段,骗取基金的。

2.伪造病历、票据

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票据的,视为医保欺诈。

3.倒卖药品

采用转手倒卖药品等手段套取基金,非法牟利或不当得利的。

4.借予他人

将本人社保卡给他人、定点单位、其他单位使用,造成基金损失的。切记,借给家人同样是不允许的


21.社保卡遗失了怎么办?



参保人员丢失社会保障卡后,应立即拨打12333、96358,分别进行社保卡和金融卡口头挂失,然后到社保卡服务大厅办理补卡,具体流程为:补卡申请人领取《银行卡挂失申请单》并按标准样表认真填写——填表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挂失窗口进行挂失补卡申请,工作人员打印《社保卡补卡缴费单》——持《社保卡补卡缴费单》到缴费窗口缴费——缴费后,持《社保卡补卡缴费单》,《银行卡挂失申请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到补卡窗口办理补卡手续——补卡手续办完7天后领卡,领卡时携带其有效身份证件及领卡须知到补卡领取窗口办理解挂业务。


22.社保卡有哪些功能?


据哈尔滨市社保大厅工作人员介绍,社保卡参保人员不仅可以持卡在社会保险领域应用,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持卡就医、购药,参保养老保险的领取退休金、进行生存认证等,同时,也可作为一张银行独立的金融借记卡使用,无有效期限制,免年费,暂不收费ATM跨行交易手续费、查询手续费

23.哪些病不能参与医疗保险?



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型手术等;

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各种健康体可偿还;

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24.异地就医医保报销



问:在哈尔滨看病外地农民医保可否报销 ?

答:异地就诊,必须在参保地办理相关的异地就诊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问:异地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

答:住院才能报销,门诊的不能报。报销需要回你老家(参保地) 报销时大概需要的手续有: 1、住院病历 2、费用清单 3、住院发票 4,出院小结 4、疾病诊断书 5、身份证、户口本 6、合作医疗本(或证、卡) 7、转院手续或证明(单位打工证明或急诊证明)



25.换城市工作,养老金能转移多少?


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了养老金转移的细则。

如果你从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你的个人养老金可以全部转走,另外单位为你缴纳的21%养老金里面,你可以转走12%。


26.养老金能提前支取吗?


根据现有制度,养老金一般不可以提前支取。

只有两种情况可以提前支取个人部分:一是出国定居,二是死亡。

退休时如未缴满15年,只能提取个人部分。

我们所缴的社保进入了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这两个账户,如果在办理退休前去世了,继承人是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中的钱。


社保、医保、公积金都关系着你的利益,

方方面面太多了,

看完大家还有不明白的,

可以拨打咨询电话问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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