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岐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来源:赛岐之声作者:日期:2016-10-04

赛岐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采取基础养老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凡本镇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保。一、如何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参保人需携带户口簿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特殊缴费困难群体的人员持相应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所在村委、社区提出参保申请,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进行参保登记。二、我镇对参保缴费有什么特殊补贴?      我镇城乡居民保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3600元(以100元为一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参保缴费政府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缴费档次对相应的政府补贴30—100元。      参保人员每缴费一年,月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1元(缴满15年无形中增加基础养老金15元)。对缴费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开始,每增加1个缴费年限,每月增发养老金2元,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三、如何续保缴费?      60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赢按年缴费,每年1至9月30日前将保费存入指定的社保卡或信用社存折,统一代扣。中断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和缴费年限补贴。      允许16-59周岁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调高缴费档次进行第二次缴费。四、我镇对特殊群体参保,有何补贴?      我镇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一、二级)、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及16-59周岁符合被征地保障的农民等特殊群体,政府为其代缴100元保险费。对非重度残疾人(三、四级),政府为其代缴50元保险费;60周岁及以上符合被征地保障条件参保农民,每人每月在领取基础养老金100元的基础上,每月增发被征地农民保障金200元。五、参保人员待遇领取有何规定?      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力参保的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和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目前我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00元。



爱我赛岐从我做起欢迎关注
微信号:赛岐之声邮箱:sqzssq@163.com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