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阶段性将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从2016年9月起,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征缴费率统一按新费率19%执行,对5月至8月已按原20%的单位征缴费率结算的养老保险费,按原缴费基数的1%计算应退费金额,按照“先缴后退”的原则予以退费,退费金额于2016年10月份拨付至参保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开户银行账号。
此次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费率预计未来两年将为企业减负4.5亿元。同时,本市还推出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对不减员裁员且全员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实行返还50%的失业保险费作为稳岗补贴,年补贴额在5000万元左右。企业降费“组合拳”的出击,将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运营成本进一步降低,提升企业竞争力,激活市场活力,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阶段,本市将积极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强化征缴扩面工作;规范基金征缴行为,夯实缴费基数,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精算平衡,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