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体系讲解-生育篇

来源:仁人帮作者:日期:2016-09-03




医疗保险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1. 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的。

  2. 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

  3. 统筹医疗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发生的医药费、手术费、护理费、基本检查费等,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为:门诊费、住院生产费、生育津贴

A、其中住院生产费,医院会自动在结账的时候划走报销费用部分(在京生育)。

B、门诊费(产检 )实报实销最高额度1400元(需定点医院,外地医院需要等级证明)。

C、生育津贴=本人生育当年报销单位的平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2011年起实行)。

D、晚育津贴可由女方或男方享受,晚育津贴=享受晚育津贴人员单位的当年平均缴费基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


注:生育津贴(又称:产假工资),是由国家发放,不是由单位发放。女职工产后经单位报销,国家将生育津贴直接转入单位账户,由单位转给个人。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况

A、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B、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C、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D、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E、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F、治疗生育合并症费用;

G、按照国家或者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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