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来源:医保服务作者:日期:2016-09-02

医保专刊



学 生 儿 童




(一)参保范围

具体包括三个类别:

一是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学生、儿童(包括港、澳、台、外国籍及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

二是在外省市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儿童;

三是本市户籍的其他未成年人,18周岁(截至结算年度的11日未满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托儿所、幼儿园)的未成年人,包括新生婴儿。

换句话说,无论是本市学生还是外地在本市就读的学生,无论是幼儿园小朋友还是大、中、小学学生,无论是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籍的学生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二)缴费标准


(三)缴费时间

参保缴费期是每年9月1日到1231日,待遇享受期是转年的11日至1231日。新生儿不受参保缴费时间限制,随出生、随参保、随享受。新生儿出生并在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参保方式

对在校、在园的学生儿童,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参保,由学校、托幼机构到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对城镇没有入学、入托的儿童,随家庭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其社区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对农村没有入学、入托的儿童,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组织参保。新生儿由其法定监护人按照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参保程序为其办理参保缴费。

来津或到外省市就读学生。本市户籍在外地上学及外地户籍在本市上学的学生,都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待遇。本市户籍在外地上学的通过家庭办理,外地户籍在本市上学的随学校、托幼机构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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