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出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来源:FOSZ人事小助手作者:日期:2016-09-02

一、养老保险转出办事指南:

(一)条件:

在深圳已参加养老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允许转出

 1、跨省或省内到异地就业且在新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

2、转移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二)、申请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件

(三)、办事程序:

1、到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打印缴费凭证;

  2、持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二、医疗保险转出办事指南: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深圳已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医疗保险并有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

  2、在深圳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员。

(二)、申请资料:

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三)、办事程序:

1、参保人至深圳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将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

  3、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深圳社保机构;

4、深圳社保机构发转移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同时转出基金。

 

办理地点: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相同

安分局福永管理站征收窗口   联系电话: 29605390

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华路北110号

交通:651次公交车到宝安交警大队①、M284次公交车到航空物流园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三、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指南

网址:http://www.szzfgjj.com/ywgz/tql/201208/t20120813_1962559.htm

网上个人登陆入口:https://nbp.szzfgjj.com/newui/login.jsp?transcode=pri

 

(一)条件:职工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二)、办事程序:

办理方式一:自助渠道办结。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事指南(见第三页);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办理,或拨打服务热线等自助方式,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根据提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办理方式二:网上或住房公积金银行自助终端预约,柜台办结。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办理时间:

  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只要能预约到的任何银行(包括但不限中国银行)的任何网点都可以)

 

(三)、办理时限:

1.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转移至异地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

2.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未转移至异地的,先予受理,待转移至异地后业务办结;

3.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未转移至异地的,自受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之日起职工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时间达三个月的,业务办结;

 

(四)、特别提示:

自助渠道办结:
1.
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3.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且资金未结算前,可凭身份证和联名卡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撤销申请;
4.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至异地的,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先行发起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申请,自助办结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或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2日至月底对22日前已转移至异地的予以办结销户提取业务;
5.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业务(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网上或自助终端预约,柜台办结: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职工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通过自助渠道申请销户提取;
3.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4.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且资金未结算前,可凭身份证和联名卡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撤销申请;
5.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至异地的,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先行发起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申请,自助办结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或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2日至月底对22日前已转移至异地的予以办结销户提取业务;
6.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预约业务(支持跨行预约,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事指南

1、网上/微信公众号(微信见最末页Q&A)预约,预约任一银行网点即可。

2、现场办理。

3、提交资料: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一式两份(表格可到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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