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新学期好!
以下是《学生医疗保险概况及报销办法》相关内容,请大家认真阅读,以便进一步了解,能及时有效地操作!
徐霞客实验小学
2016年8月
学生医疗保险概况及报销办法
一、概况
江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是江阴市人民政府为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增强全市人民医疗保障水平的一项惠民政策。保险费的筹集由个人自负和市镇两级财政补贴共同承担,其中人均筹资180元,财政补贴620元/人。
我市学生参加的医疗保险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新农合”医疗保险,主要保障基本医疗。二是“新农合”医疗补充保险(学生意外伤害险),主要是对学生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大额住院等提供相应医疗保障。
二、投保缴费
我市学生按照自愿原则参加投保,缴纳的保费分两项,其中“新农合”医保费180元,“新农合”补充保险(学生意外伤害险)65元,两项合计245元。贫困生、民政优抚对象和困境儿童免交保费。
三、保险期限
学生医疗保险按学年度实施,保险期限为一年,即2016年 9月1日零时起到2017年8月31日24时止。费用报销最迟不超过下一学年第二个月份,即不超过2017年10月31日。
四、补偿标准
(一)“新农合”医疗保险补偿标准
1、门诊结报额度(限江阴户籍学生)。年度门诊最高补偿封顶额度为500元;城市困难居民年度门诊封顶额度为700元。
医疗机构 | 起付线-5000元 | 5001-15000元 | 15001元以上 |
本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远望医院 | 85% | 90% | 95% |
本市其他医院 | 90% | 95% | 98% |
外市医院 | 64% | 69% | 74% |
2、住院补偿标准。起付线为150元,150元以下不补偿,全年累计最高补偿额为2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注:到外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学生,须到本辖区医院农保窗口或市“新农合”业管中心登记或者电话(86841057,86841070,86841050)告知。
(二)“新农合”补充保险(学生意外伤害险)补偿标准
保险责任范围 | 最高补偿金额(元) |
意外伤害保险 | 50000 |
意外门诊医疗保险 | 2000 |
意外住院医疗保险 | 5000 |
重大疾病和大额住院保险 | 200000 |
白血病及先天性心脏病 | 定额理赔 |
五、报销办法
本地学生在本市定点医院就医的由本人或家长带好市民卡到就医的医院窗口直接结算。
意外受伤学生和住院诊疗的外地籍学生,带好户口簿、病历卡、原始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等到就近医院的新农合窗口结算报销。
政策咨询电话:86841057,86841070, 8684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