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启动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来源:滨州高新发布作者:日期:2016-09-01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于91日正式启动。小营、青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定点门诊。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定点门诊发生的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政策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当年度未发生门诊医疗费的,下一年度报销比例提高20%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持社保卡首次在任意一家定点门诊进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即视为选择其为本人的定点门诊,与其签订服务协议,不得更改。参保职工在本人定点门诊外发生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报销支付。

       这一新政的实行将惠及全区3000余名参保职工,也是区党工委、管委会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有力举措。(高新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供稿)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