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享受的生育、工伤保险待遇全在这里了!2016最新版!

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作者:日期:2016-07-30

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待遇如何,你清楚吗?

最近,一些HR宝宝为三期女员工的假期问题操碎了心,一些HR为工伤保险的发放伤透脑筋。今天,智小培把这两个常见问题整理在一起,内容更全,含金量更高,火速收藏吧!


生育保险待遇计算表


女方

男方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产检费用

分娩费用

生育津贴

晚育津贴

已缴

已缴

男女√

已缴

未缴

女方√

未缴

已缴

男方√

√注

√注

×

未缴

未缴

×

×

×

×

×

产假天数表

各种情形

产假天数

备注

顺产生育

9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产假由90天调整为98天

难产生育

+15天

一般包括剖宫产、产钳助产、胎吸等

多胞胎生育

+15天/人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流产

妊娠不满4个月(16周)

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仍较为宽泛,由于临床中通常把3个月视为怀孕的早期划分,7月作为早产的划分,在各地具体生育保险办法规定中,通常也结合这些分界点进一步细化:

(1)妊娠0~3月(12周)

(2)妊娠3~4月(16周)

(3)妊娠4~7月(28周)

(4)妊娠7月以上

妊娠4个月(16周)以上

42天

具体不同流产情形能领取生育津贴天数的标准,请参阅当地生育保险规定

晚育奖励假

——

新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删除了原来对于晚婚晚育奖励的条款,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而是作出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但部分地区尚未落地,所以上表中女方未参加、男方参加的情况下产检费用、分娩费用现在还不能由社保报销。

 三期问题绝非单纯法律问题,应把握管理的度和术。生育津贴改按单位平均工资计算后,应注意薪酬结构设计与产假工资发放技巧。

▶ 2015年12月2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10级待遇表


伤残等级

伤残津贴(按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北京)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北京)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级

本人工资×90%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社保补足

本人工资×27个月


2级

本人工资×85%

本人工资×25个月


3级

本人工资×80%

本人工资×23个月


4级

本人工资×75%

本人工资×21个月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5级

本人工资×70%

难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本人工资×18个月

社平×18个月

6级

本人工资×60%

本人工资×16个月

社平×15个月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7级



本人工资×13个月

社平×12个月

8级



本人工资×11个月

社平×9个月

9级



本人工资×9个月

社平×6个月

10级



本人工资×7个月

社平×3个月

死亡

本人

丧葬补助金:社平×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遗属

配偶:本人工资×40%;其他供养亲属: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以上基础上增10%;总和不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注】

工伤保险是最符合“大数法则”的险种,也是对于企业来说性价比最高的险种。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上表以北京为例。

参加工伤保险之后,大部分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负担了。但是企业应注意5、6级伤残津贴,以及5到10级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即上表中黄底色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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