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解】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计发办法

来源:青岛12333作者:青岛12333日期:2016-09-01

    近日,青岛12333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用于统计市民较为关注的人社政策内容的问卷调查。据目前的数据分析,市民最关注的内容为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计发的有关政策。小编之前也曾多次推送过养老待遇计发办法的解读,但缺乏实例的讲解,市民纷纷建言希望能通过案例的形式进行分析,便于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详情。

    为满足市民需求,小编在努力提升“青岛12333”微信公众号的服务能力,本次将通过案例形式直观的为市民解读“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计发办法”。

    市民的关注与肯定是我们青岛12333热线不断进步的动力,小编在此代表青岛12333热线全体工作人员向广大关注“青岛12333”微信公众号的市民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导读根据《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职工参保缴费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职工养老金的水平,与其本人缴费时间、缴费基数直接相关,缴费基数高、缴费时间长,则养老金水平就高,反之则低;同时,养老金水平与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总额直接挂钩。具体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见下表)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退休

年龄

计发

月数

退休

年龄

计发

月数

退休

年龄

计发

月数

退休

年龄

计发

月数

40

233

48

204

56

164

64

109

41

230

49

199

57

158

65

101

42

226

50

195

58

152

66

93

43

223

51

190

59

145

67

84

44

220

52

185

60

139

68

75

45

216

53

180

61

132

69

65

46

212

54

175

62

125

70

56

47

208

55

170

63

117



3、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 ×平均指数;

说明:

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

b、职工平均指数是指自建账户之月起,职工本人参加养老保险的历年缴费工资占当年使用的社会平均工资(2006年以后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平均值。

c、缴费年限是指所有的工龄,如不满整年的月数要换算成年,即月数÷12,保留两位小数。

d、计发月数是国务院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作了统一规定。退休年龄不满整年的余数,按1整年计算

案例详情

职工张某某,男,1956年6月出生,档案出生时间记载为1956年6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76年2月。

缴费起止:199310-201606;

建账时间为1994年10月,经审核档案视同缴费年限(197602-199309)为17年8个月;

平均缴费指数为0.678;

个人账户储存额为29071.22元,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76元。

解析计算

    该职工离退休时间为2016年6月,纳入统筹年月为2016年7月,账户前年限为18年8个月,账户后年限为21年2个月,合计39年10个月。该职工的基本养老金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4476+4476*0.678)÷2*39.83*1%=1495.76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29071.22/139=209.15元

    3、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平均指数×1.3%=4476*0.678*18.67*1.3%=736.56元


    基本养老金总额=1495.76+209.15+736.56=2441.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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