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有办理职工医保吗?
如果有!以下内容对你来说很重要~漳VV从市人社局获悉,重新修订的《漳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9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办法对缴费年限确定、个人账户划拨和使用范围、门诊特殊病种等方面做了修订。
新政
漳州职工医保9月启用新政
■新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含参保时已退休人员),其本人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应按本人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在职转退休时规定的补缴基数,按5.5%的费率一次性补足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年满 50 周岁的女性参保人员,且缴费年限不够的,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延长缴费至55周岁,到龄的当月不办理选择的,暂停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退休人员最低划拨金额每月多46.35元
参保人员退休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基数低于当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的,以当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作为划拨基数。即2016年9月1日之后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在职转退休的参保人员,其医保个人账户最低划拨基数为2575元/月,最低划拨金额为115.875元/月;比原来提高了46.35元/月。
“ 个人账户可服务直系亲属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并可随参保关系转移。参保人员死亡后,医疗保险关系终止,其个人账户金额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个人账户可用于直系亲属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缴交的保费;以及配偶、子女、父母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的医疗费用等项目的支付。
“ 新增“支气管哮喘”“癫痫”2个门诊特殊病种
新办法还对门诊特殊病种做了修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新增“支气管哮喘”和“癫痫”。此外,门诊特殊病种“高血压”调整为“高血压(含脑中风)”,患脑中风的参保人员也可以申请门诊特殊病种。门诊特殊病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调整为“慢性心功能不全”,办理标准降低,患者在出现慢性心功能不全时即可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病种。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记者/吴志滨编辑/罗淑瑛 李永华 周 颖
监制/程 序漳视新闻漳VV转发 点赞 评论长按二维码订阅漳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