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啦!!!

来源:金河路社区作者:日期:2016-08-26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啦!

      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金实行社会化缴费,人均缴费150元 ,广大城镇居民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在2016年10月30日前到金昌市范围内的任意一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缴纳2017年城镇居民医保金。

 特殊人群(低保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的残疾未成年人)个人不缴费,新参保人员、系统中信息错误人员、个人性质发生变化的人员到金河路社区办理登记手续。

       另外,2016年门诊统筹按政策规定是参保居民因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医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医保政策范围内按50%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不是直接能领取150元的药品。

     (特别提醒:请广大居民积极缴费,不要错过缴费截止时间.)

 

金河路社区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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