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开始缴费啦!

来源:邯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日期:201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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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开始缴纳啦!!!



  201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工作从7月1日开始办理,2016年12月31日截止。需要缴费的参保人员请到县人社局社会保障中心养老科征缴大厅窗口及时申报缴费,逾期将无法缴纳。未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邯郸县社保中心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的覆盖范围:


1、在城镇的个体工商户

2、在城镇居住(包括临时居住)的灵活就业人员

3、自由职业者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年龄范围:

          凡年龄满16周岁且在工作年龄段之内(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要求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都可以参保,社会经办机构不得按性别要求设置最低参保年龄。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费累计不满15年的,可顺延缴费至男65周岁、女60周岁时,届时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按规定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注意事项

  办理及缴纳养老保险时,个体工商户凭借营业执照,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凭借个人身份证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对参保登记人员,各级社会经办机构不再要求是否具有城镇户籍和当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可按月、按季缴费,也可按半年、年度缴费。 

      以2016度缴费标准为例:上年度2015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52409元/年,4367元/月,按40%选择基数应缴4193元/年,350元/月;按60%选择基数应缴6290元/年,524元/月;按100%选择基数应缴10483元/年,874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

保险金领取的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灵活就业人员享有以下待遇:

   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当月办理退休手续,下月即可领取养老金待遇,与企业退休职工同等办法计算待遇。

     ⑵退休后按国家规定调整退休待遇(2015年15年缴费年限人员每人每月均上调工资145元。)

     ⑶现阶段每人每年冬季取暖费1240元。

     ⑷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全部退还个人,并按其缴费年限计算遗属补助,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同时按全省上年度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发放两个月的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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