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群众办事指南暨知识解答(十)

来源:衡水人社作者:日期:2016-08-10

二、社会保障


九十一、工伤认定的受理范围和申请条件是什么?

 1、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职业病的职工。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用人单位未按前述时间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九十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那些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该表须由当事人或其亲属亲笔签名、盖手指模并如实填写事故情况,用人单位按要求加具意见并加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公章(原件);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与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招工登记表”或“报名表”等);
  3、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和相关医疗救治材料复印件(验原件),患职业病的应当提交确诊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基本情况(未参保职工可到工商局查询打印); 
    6、当事人事故发生当月的考勤记录或其它处于工作时间的有效证明材料;
  7、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证明(如两人以上证人证言,并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或者其他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8、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9、属交通事故的,应提交公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如属上下班途中的,还须提交住处证明、上下班路途示意图;
   10、因工出差外地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提交当事人出差交通费用凭据或其它到外地工作的有效证明材料;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11、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12、属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提交有关行政部门的有效证明;
   13、属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其旧伤复发进行诊断的相关证明;
  14、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九十三、工伤认定流程有几个环节?

 大致包括申请、审核、受理、调查、会议研究、结论六个环节。

1、申请人备齐规定资料向管辖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申请人未按规定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的重要内容涂改或无法辨认以及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社保部门应当十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须补正的全部材料。

4、材料完整的,在收到全部材料后,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5、经审查和调查取证并上会集体研究后,工伤认定机构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6、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九十四、工伤认定申请有那些事项需要注意?

 1、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管辖区域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其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九十五、工伤认定申请到哪个科室办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电话:2215110)(各县市区的参保人应向其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的社保行政部门提出;非参保人向用人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地或者生产经营地的社保行政部门提出。)

九十六、工伤认定有何政策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2、《工伤认定办法》;3、《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九十七、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受理范围和申请条件?

1、工伤职工和因病非因公致残职工;

2、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九十八、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所提交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4、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一寸照片一张,鉴定费600元;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九十九、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大致包括:申请;审核;受理;召开鉴定会,做出结论;送达,等几个环节。

1、申请人备齐规定资料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2、工作人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4、上会集体研究材料受理情况;

5、召开劳动能力鉴定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做出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一百、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注意事项?

1、工伤职工被诊断或者鉴定为职业病,在停工留薪期接受治疗的,应当自停工留薪期满之日起60日内,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工伤职工身体内有内固定的,应取完内固定。

一百零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办理时限?

受理之日起60日办结(伤情复杂、特殊,可延长30日)

一百零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到哪个部门办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电话0318—2215031)

一百零三、劳动能力鉴定政策依据?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办法》

2、《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3、《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4、《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

5、《河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一百零四、机关事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提供哪些资料?

(1).拟退休人员档案(公务员县级干部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县级干部需提供详细工作简历,并于组织部抄录退休人员1995.10-2001.01工资信息);

(2).退休人员审批表(网上工资群下载);

(3).养老保险手册(每年个人对账单;如有企业调入人员,需提供企业养老保险手册);

(4).新旧工资卡片(2001.10-2005.10;2006.07-退休当年);

(5).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盖单位公章)。

一百零五、机关事业人员何时报送档案及相关资料?

各机关事业单位如有退休人员,请于每月10日前将拟退休人员档案及材料报送到稽核科(拟退休人员可提前两个月报送档案)

一百零六、机关事业人员办理退休上会审核时间

每月10日,18日-20日为上会审核时间(如遇节假日另行安排)

一百零七、会议审核通过后,机关事业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在职转退休手续?

(1)、参保单位在《参保人员退休补缴差额审核表》签章并经我处主管负责人签字

(2)、存在稽核差额的,参保单位到传征缴中心(一楼大厅)签章进行补收处理,到基金结算中心(二楼大厅)签章做到账处理

(3)、参保单位到审核科进行在职转退休处理

(4)、参保单位到工资科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5)、参保单位到财政局办理盖章减人手续

(6)、参保单位到退管科办理退休人员新增

一百零八、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新增需要填报什么表单?

(1)填报《参保人员退休(退职)基础信息表》一份;

(2)提供《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批表》一份;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一百零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新增填报表单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单位提供的资料应真实、齐全、有效,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2)参保单位填报的《参保人员退休(退职)基础信息表》应与本人基本信息一致;

(3)《参保人员退休(退职)基础信息表》纸质表上应印章齐全。

一百一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新增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1)受理:待遇核发环节核对《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批表》信息无误后,在系统内进行退休人员新增处理,同时计发个人账户补偿金;

(2)复核:交由复核人复核;

(3)经办:复核通过的,进入定期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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