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海南养老保险有新变化,戳进来看看~

来源:海口日报作者:日期:2016-08-08

  8月5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阶段性降低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阶段性降低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



根据《通知》,企业性质的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参加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降至0.5%。2016年5月-7月按20%和1%缴纳的,由省级社保经办机构组织各市县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抵扣。


《通知》指出,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把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确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摆在突出位置,做好参保扩面和清欠工作,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同时,要严格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审核工作,确保基金安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时期,降低保险费率,可以帮助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对于职工担心的降低单位缴费比例会不会对个人以后的养老金造成影响,该负责人解释说,阶段性降低有关社会保险费率期间,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除了养老保险,还有条消息你要注意!

我省停止办理社保登记证

  记者6日从省社保局了解到,我省各社保经办机构将不再为参保单位办理社保登记证,相应的换证、年检等业务也停止办理。


  据了解,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证,我省试行多证合一”改革,即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等多张证件合为一证,利用工商部门窗口一站式办结。


来源:海口网、南国都市报

编辑:程忆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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