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随着2015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和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工资的出台,迁安市从8月起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未退休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调整为2778元,缴费比例为9%;已经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调整为2240元(2014年12月以前退休人员)或2778元(2015年1月以后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缴费比例均为7%。
除退休人员外,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捆绑缴费。缴费基数调整后,该市灵活就业人员年需缴纳医疗保险(含大额补充医疗保险11元/月)为:非退休人员3215.64元,已退休人员为2013.6元或2465.52元。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人员将不再缴费,按本人工资的4%按月划拔个人账户。(李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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