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起,有关市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的使用政策,通过绍兴市人社局正式文件的下达,绍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本人历年个人账户结余扩大使用范围正式实施了。
医保历年个人账户结余是指医保卡内过去年份(前一年截止到12月31日)的账户余额总和。过去个人在医疗中产生的一些自费医疗费用和在药店购买自费药品、医疗器械需要个人现金支付,但今后这部分费用可以通过历年个人账户直接结算。
附小编从人社局获悉的具体文件:
历年个账可用于结算自费医疗费用
市民朋友们需要注意到是,自费医疗费用包括自费药品、自费诊疗及服务项目、自费医用材料(包括械字号产品)三部分,不包括伙食费、生活用品等费用。 举个例子 (1) 自费药品包含 : 住院期间的进口药、血液制品、绍兴市各大药店内的非医保药品等。
(2) 自费诊疗及服务项目包含 : 医院挂号、病历工本费、出诊费、体检矫形手术等。
(3) 自费医用材料(包括械字号产品)包含:义齿、义肢、医疗器械、避孕套、酒精棉、械字号口罩等。 |
家庭共济政策
新政出台后,大家更为关心的是历年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即有历年个人账户结余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将余额授权给近亲属使用。
“家庭共济”的近亲属是指父母、配偶及子女,不包括兄弟姐妹、祖孙关系、岳父岳母、公公婆婆,而且近亲属也必须是浙江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在使用时,参保人员需先自愿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近亲属使用前需要经过“绑定”程序,方可实现“家庭共济”。
据悉,由于该业务需要实现授权、认证、绑定等新功能的统一上线,目前我市社保部门正在加紧进行系统建设改造,预计在不久之后,参保人员就可以办理授权绑定,授权绑定成功后,近亲属使用授权人的历年个人账户余额仅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市民卡)即可刷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