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出台《广东省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粤府办〔2016〕号),提出了十一类43项医改工作任务,明确了2016年我省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等方面的医改重点工作。
那么~
医改后看病负担会加重吗?
特意对文件进行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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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医改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国家去年开始推行综合医改省级试点,第一批试点4个省,今年推进到11个省。《要点》明确指出,广东将在年内启动综合医改试点省建设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医改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力争在基础性、关联性、标志性改革上取得突破。
《要点》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根据不同地区医疗费用水平、增长幅度以及不同类别医院的功能定位等,分类确定控费要求并进行动态调整。
我省要求今年达到,年内人均门诊和人均住院费用增幅要控制在10%以内,并对各地和各级医疗机构提出了控费目标,将定期对各地级以上市医疗费用控制情况进行排名公示。
另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还要列出具体清单,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和排名前十的单病种费用实施重点监控。
《要点》指出,鼓励和引导跨区域联合采购药品。试点城市积极推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国家着力减轻基层百姓的就医负担,其中一项措施便是要求全国所有县公立医院全部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同时降价的还有大型设备如MR、CT等检查费用,降幅达12%。
据了解,目前广东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已实现全覆盖,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广州也已有三甲医院着手取消药品加成。
《要点》指出,今年12月底前,争取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部属、省属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这意味着包括广州在内的部属、省属医院等大医院也将启动改革。
《要点》指出,要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基本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要点》指出,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420元,人均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依托全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平台,2016年将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为缓解“大医院门庭若市,小医院门可罗雀”的状态,《要点》指出,广东将在全省全面推行分级诊疗试点,推广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到2016年底,试点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十三五”期间医改的目标,是要实现每个家庭有一名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
长期以来,医生的劳务价值被低估。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要点》指出,我省也将出台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政策措施,实行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为主,以及增加政府补助、改革支付方式、医院加强核算及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的补偿机制。
《要点》指出,从2016年起,广东实行所有类别的医师及护士第一执业地点报备制、省域注册制、多点执业注册网络备案制。这意味着,在我省注册的医师可在全省任何一个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将打破“单位人”的界限。目前,医师多点执业的配套实施细则,《广东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修订)》正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不久将公布实施。
来源:揭阳发布
编辑:林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