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流程及申报材料
-、发生工伤应在24小时之内电话上报伤情
致电或者发信息至工伤科长鲁华手机:18970239959
二、3天之内,将《九江市职工工伤事故情况快报表》报一份给工伤科
电子邮件发至信箱:jjgsk@163.com
三、在30天之内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员工当月的考勤记录(盖公司或单位盖章一份),
4、疾病诊断证明书(医院开出的原件一份),
5、门诊病人提供病历,住院病人提供入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复印件一份),
6、病患有拍片提供影像报告单(复印件一份),
7、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开出的事故责任书(复印件一份)。
四、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后,除交通事故外可以向医保局工伤科提交工伤医疗待遇申请。工伤医疗待遇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九江市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2、《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6、门诊及住院病人有拍片的需提供每一次的影像报告单复印件一份,
7、门诊病人提供:发票、门诊病历,(备注:以上必需是原件,如发票上没有药品明细,需提供费用清单),
8、住院病人提供:发票、出院小结、明细汇总单(以上必需是原件)。
注:除交通事故病人和门诊病人外,还可以同时提交补充工伤医疗待遇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为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一份。
五、完成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申请一次性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待遇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九江市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2、《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如提交过原件可用复印件)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一份,(如提交过原件可用复印件)
4、《初次鉴定结论书》原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六、五至十级工伤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向医保局工伤科申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九江市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初次鉴定结论书》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申请,
6、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协议书,
7、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财务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