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23号)精神,我市继续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以下简称“振兴计划”),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卫生院、基层农林水综合服务站及其他农村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人,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2016年铜川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
1、符合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2日至1998年8月2日期间出生)的2016年应届及往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省厅文件精神,招聘岗位主要以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为主。其中,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畜牧兽医、学前教育6个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具体岗位招聘对象资格条件按招聘计划表岗位要求确定(详见附件)。
2、根据陕西省人社厅文件精神,本次招聘特设农村户籍贫困家庭毕业生招聘岗位,解决农村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特设岗位只允许铜川户籍(生源)贫困家庭毕业生报考,贫困家庭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审查时须持有县(区)级扶贫部门开具的贫困家庭证明书,以证明本人属于全国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人员或成员。如提供虚假证明,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6、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8、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应在2016年8月2日(含8月2日)前正式落户(即办结落户手续),有生源限制的岗位具体详见岗位表要求。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截止2016年8月2日尚未解除各类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尚在试用期内的;已参加2016年铜川市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示期已满的。
7、按照中省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计算截至2016年8月2日。
8、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凡当次招聘公告或所报考岗位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告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各步骤安排均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平台设在铜川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tongchuanhrss.gov.cn/,点击2016年铜川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8月8日9:00—8月12日18:00。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岗位有从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信息的“职业资格名称及等级”项中按本人所持资格证学科和等级规范填写,否则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振兴计划、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报考本次公开招聘的,须在报名表“考生来源”中选择类别,同时在“个人工作简历”中填写清楚“服务基层项目”的项目种类及服务起始日期(具体到年月日)。应届毕业生和不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往届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填写。
“是否在规定服务期或试用期(见习期)”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定向(服务)单位的实际工作经历,非该类人员请选择“否”。
报考本次公开招聘“农村户籍贫困家庭毕业生招聘特设岗位”的,须在“是否为农村户籍贫困家庭毕业生”项如实进行选择,否则资格初审将不予通过。不符合特设岗位条件的考生选择“否”。
8月12日18:00报名平台关闭,在此之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18:00报名平台关闭后,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平台关闭后审核未通过,且未及时更改报考岗位及相关资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岗位信息不得变更。
2、网上资格审查及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时间:8月8日9:30—8月13日18:00。招聘组织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在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8月8日9:30—8月13日18:00,报名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审核通过考生不能进行改报。
对考生报考资格的监督和审查贯穿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聘用、试用期管理等全过程。其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按相关规定做出禁考等处理。
对于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3、开考比例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4、网上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
2016年8月22日9:00至8月26日9:00,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超过规定时限,网报系统将不再重新开启提供打印,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打印和妥善保管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三) 笔试1、参试人员:持有本次公开招聘准考证的考生
2、时间:2016年8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地点:详见《准考证》。
4、内容:笔试设一科,百分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铜川市情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可参考《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作为公共科目笔试知识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各级人社部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考试有关的辅导培训班,请考生勿轻信广告宣传。
5、笔试注意事项:
①开考前1小时,请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得使用其他证件、证明代替身份证)、考试用品提前验证准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开考半小时停止验证准入,迟到者不得进入考点。
②笔试实行音像全程监控,实行全时段无线信号屏蔽和监测,考生不得将《准考证》上注明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如有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③笔试不允许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不允许将试题本、答题卡、稿纸等带离考场。
④考试结束后,清点、查验试题试卷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提前离开考点,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6、加分:
①加分依据及分值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应聘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岗位时,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队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大学生村官凡任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加5分。
②受理加分的程序
8月29日—3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市便民服务中心9011室)负责受理,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③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持本人入伍登记表、退伍证、自主就业士兵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等有关材料。区别不同项目的加分,申请加分还须携带以下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等级表复印件和加盖发布机关政治部门公章的奖励通令(文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任职材料和聘期内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④加分认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包括获得荣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超期服役等三类。各类别之间加分可累计。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大学生村官加分包括担任“两委”正职、“两委”副职两类,两类别之间加分不可累计。
7、笔试成绩(含加分)公布。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结果和笔试成绩(含加分)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6年9月5日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含加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序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空缺顺延递补。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须提供的资料9月5日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告笔试成绩(含加分)及资格复审安排。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2+面试成绩/2)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的,加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以及体检安排。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顺延递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七)考察
考察主要内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规定程序和办法顺延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铜川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暂缓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聘用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签订三年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除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对振兴计划公开招聘项目人员给予奖励。对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卫生专业本科生,给予奖励金3万元;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政府《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中“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等待遇。对招聘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基层农技站(所)、水利管理站、林业站、畜牧站及其他农村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本科毕业生,给予奖励金1万元。奖励金按照服务年限分期发放。
2、招聘到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县(市、区)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资待遇由县(市、区)财政按照规定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招聘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大专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1级,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2级。调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后,高定工资不再保留。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第一年可安排到县医院实习锻炼。
3、对招聘到农村基层参加振兴计划且在基层服务满3年者,经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可以在本县(市、区)境内乡镇同类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4、违约处理。对违约的高校毕业生,予以通报,并追还全部奖励金,五年内不得录(聘)用为陕西省行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为防止恶意刷高报名人数的行为,报名系统对报考者向同一岗位提交报名信息的次数进行了限制,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审查3次未通过的报考者,不能报考该岗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具体阶段性公告,错过相关时间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报考人员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注册报名,尽量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同时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以免造成因网站拥堵无法登陆失去报名机会或网上资格审查未通过时无法改报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招聘各步骤安排公告和通知以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为准,其他网站链接或转发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各位考生请谨慎点击,不要通过上述网站之外的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铜川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政策及网报技术咨询: 铜川市人社局 0919-3185692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7:30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2016年铜川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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