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眉山市“五步法”推动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第一步:动员部署。召开全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全省职称改革工作精神,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制定并印发《眉山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眉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实施细则》。
第二步:宣传培训。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政策宣讲、学习讨论、印发文件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改革工作的主要精神和重大意义,介绍改革的内容、步骤及具体要求等。分层次对涉及改革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第三步:人员过渡。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统一办理过渡手续。
第四步:组织评审。下一步,学校教师岗位出现空缺后,根据工作需要、人才结构及“评而未聘”人员数量,合理确定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推荐人数,组织开展首次评审工作。正高级教师推荐按省上统一安排开展。
第五步:学校聘用。下一步,教师职称评审通过后,学校根据岗位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聘用教师到相应岗位,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首次评聘工作结束后,各区县全面总结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人社局和市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