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农女儿户家庭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办理

来源:马屿镇大南计生办作者:日期:2016-06-12

本工作于每年6月份前后定期开展,请符合条件对象及时关注本公众号发布的工作动态,以便更快地办理相关业务,享受优惠政策!

(一)办理依据:瑞政办〔2012〕243号文件。

(二)确认条件:

享受双农双女户家庭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

2.1973年以来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的;

3.只生育一个女儿或只生育两个女儿并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

4.男方年满45周岁的,女方年满40周岁的。

(三)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瑞安市双农双女户家庭社会养老保障政策对象申请(确认)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子女户口簿、结婚证、绝育证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村(居)民委员会。

特殊情况的夫妻,还需提供离婚证明、子女死亡证明等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2、村居民委员会评议。

3、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确认并张榜公示。

4、签订不再生育和收养合同。

5、市人口计生局确认备案并公示。

(四)保险缴费补助标准和期限:

1、符合条件对象,均可按自愿的原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执行。按保期15年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所需保险费用由市、镇(街道)财政和个人共同负担,镇(街道)负担部分可在社会抚养费返回经费中列支。欠发达乡镇财政确有困难的,可由市财政适当给予补助。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可由村集体经济负担一部分个人费用。

2、保期补助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符合条件的对象如已在符合享受补助年龄前自行投保的,从其符合条件并申报确认的当年开始享受补助,直至其办理退休手续。符合条件的对象如在符合享受补助年龄后投保的,从其投保并申报确认的当年开始享受,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

3、个人如有另行投保其他险种的,其他险种所需保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4、上述补助标准暂定5年,5年后视财力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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